各有关单位:
现将汕头市科技局、经贸局、国税局、地税局《关于2008年度汕头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汕府科[2008]136号)转发给你们,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,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区科技局科技工作股(联系电话:83600372),过期恕不受理。
潮阳区科学技术局
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
附:《关于2008年度汕头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申报工作的通知》